(2015)蒙执申字第00057号
裁判日期: 2015-05-20
公开日期: 2015-06-29
案件名称
蒙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执行丁辉、邓蒙蒙非诉执行案财产申报通知书
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蒙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财产申报通知书(稿)(2015)蒙执申字第00057号丁辉、邓蒙蒙:蒙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的蒙卫计强申(2014)054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蒙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8条之规定,限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本院申报财产。逾期不报、虚假申报以及隐藏、转移、毁损、挥霍财产的,视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本院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特 此 通 知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财产申报通知书(2015)蒙执申字第00057号丁辉、邓蒙蒙:蒙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的蒙卫计强申(2014)054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蒙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8条之规定,限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本院申报财产。逾期不报、虚假申报以及隐藏、转移、毁损、挥霍财产的,视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本院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