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执字第144号
裁判日期: 2015-05-20
公开日期: 2015-11-29
案件名称
西林县人民法院刑庭移送执行与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西执字第144号申请执行人:西林县人民法院刑庭移送执行被执行人: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本院在执行西林县人民法院刑庭移送执行申请执行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刑事罚金一案,被执行人隆林各族自治县水利局已自动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规定,裁定如下:西林县人民法院(2015)西执字第144号案件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岑念坡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书记员 吴兴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