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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西中刑减字第00806号

裁判日期: 2015-05-20

公开日期: 2015-06-25

案件名称

寻丙全强奸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

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罚变更

当事人

寻丙全

案由

强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八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西中刑减字第00806号罪犯寻丙全,现在陕西省西安监狱服刑。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2月27日作出(2013)蓝刑初字第00032号刑事判决书,以被告人寻丙全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执行至2023年10月14日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执行机关陕西省西安监狱于2015年4月27日以该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提出减刑建议,并附有改造期间的成绩,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罪犯寻丙全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另查明,该犯获得积极12次。本院认为,罪犯寻丙全在服刑期间虽能参加劳动改造,但其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综合其犯罪性质、服刑改造表现等,对该犯减刑应从严掌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寻丙全准予减刑十个月(余刑执行至2022年12月14日止)。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车 宾审判员 朱庆利审判员 刘 钢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书记员 贾磊晶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