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金执字第1591号
裁判日期: 2015-05-20
公开日期: 2015-05-21
案件名称
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4)金执字第1591号郁成海:你申请执行王卫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195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219500元,执行费3193元已由王卫东缴纳。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4)金民初字第135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