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金复执字第00084号
裁判日期: 2015-05-20
公开日期: 2015-05-21
案件名称
郁龙新与顾银群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金复执字第00084号郁龙新:你申请执行顾银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3188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23188元,其中,本金23188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0元,执行费248元。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