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法执字第1116号
裁判日期: 2015-05-20
公开日期: 2015-07-24
案件名称
周国彬与昆明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水电安装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周国彬,昆明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水电安装分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西法执字第1116号申请执行人:周国彬。被执行人:昆明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水电安装分公司申请人周国彬与被执行人昆明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水电安装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依照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西法民初字第5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陈 芸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书记员 李庄莉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