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金执字第00466号
裁判日期: 2015-05-20
公开日期: 2015-05-21
案件名称
纪康与冯学军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金执字第00466号纪康:你申请执行冯学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900元。本院于2015年3月4日扣划了被执行人冯学军银行存款3950元,其中执行费50元。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本院(2014)金民初字第1668号民事调解书,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