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通民初字第06928号
裁判日期: 2015-05-20
公开日期: 2015-06-29
案件名称
北京中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季红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北京中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季红伟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第一百零九条
全文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通民初字第06928号原告北京中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大稿村,组织机构代码:80243230-7。法定代表人曾春元,经理。委托代理人李春华,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陈玲波。被告季红伟,男,1975年4月1日出生。原告北京中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与被告季红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秦玲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物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春华、陈玲波,被告季红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物业公司诉称:被告季红伟系北京市通州区XX小区X号楼XX室的业主。被告于2005年3月1日入住,并向我公司交纳了至2011年2月的物业费,但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的物业费却至今未支付。我公司多次催缴物业费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向我公司支付拖欠的物业费3957.92元。被告季红伟辩称:我入住这个小区十多年了,我对于物业管理非常不满,物业服务应当是有一些标准的,我有证据提交,我们的小区管理很差,物业服务不达标,他们的服务打折了,他们的物业费也应当打折,所以我列举一下物业不达标的情况,一、家具和垃圾随意在小区内堆放;二、小区的车辆任何人都可以进出,给小区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三、小区保安不负责任,都在玩手机和干别的事情,饭点的时候,干脆就不管了,车辆随便进出;四、健身器材损坏的很严重,对于小孩和老人带来了安全隐患;五、小区的车辆管理不当,车辆较多,把小区道路都占满了,消防通道都占用了,私家车都得小心通过;六、412号楼边上的绿地,被一个业主用铁栅栏围了起来,还上了锁,谁也不让进,业主还安了摄像头,就好像归他们自己所有了,一百多平米的绿地,把树也砍了,绿地也硬化了,而物业也没有作为。小区里面都是种菜的,房前屋后都是种菜的。物业服务严重打折,所以物业费应当打折,现在物业就是破罐破摔,我们来开庭,就是想让物业提高服务水平,不同意交纳全部的物业费,要求对物业费进行折扣。经审理查明:被告季红伟系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XX小区X号楼X室的业主,该房屋建筑面积87.72平方米。原告物业公司于2004年5月15日与北京中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物业管理协议书》,接受开发商的委托为中泽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小区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0.94元/月/平方米。2005年3月1日,季红伟之妻李娜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中泽雅园物业管理服务临时合约》,约定由北京中泽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对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作出约定。经核实,被告季红伟未交纳2011年3月1日至2015年3月1日的物业费共计3957.92元。上述事实有《委托物业管理协议书》、《中泽雅园物业管理服务临时合约书》、欠物业费清单及双方当事人当庭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本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告物业公司与被告季红伟爱人李娜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李娜作为季红伟的妻子,代为签署其夫妻共同居住房屋的物业合同,合情合法,故物业管理合同应属有效协议,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季红伟作为中泽雅园小区业主,接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依约定交纳物业费。现物业公司要求被告季红伟给付物业费的请求,理由正当,证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被告季红伟虽提出物业服务存在众多瑕疵,但未提供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且该瑕疵亦未对其正常生活造成实质性影响,尚不构成少交或不交物业费的充分理由。和谐良好的小区环境需要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努力,物业公司作为提供物业服务一方,应当为业主着想,尽全力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争取业主的满意,业主也应该自觉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季红伟给付原告北京中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至二〇一五年三月一日的物业费共计人民币三千九百五十七元九角二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由被告季红伟负担,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秦 玲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书 记 员 张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