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白山刑指管字第14号
裁判日期: 2015-05-20
公开日期: 2016-01-21
案件名称
姜华涉嫌受贿刑事指定管辖决定书
法院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省白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受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5)白山刑指管字第14号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姜华涉嫌受贿一案,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商请我院对该案指定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由你院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此案。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