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深宝法知刑初字第82号
裁判日期: 2015-05-20
公开日期: 2016-02-29
案件名称
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文彬
案由
侵犯著作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深宝法知刑初字第82号公诉机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文彬。辩护人吴浪,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深宝检公一刑诉(2015)8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文彬犯侵犯著作权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钟宇澄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文彬及其辩护人吴浪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文彬从网上购买盗版光碟后,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德普电子城B栋-E107号店铺转手倒卖,从中牟利。2015年2月6日,公安干警在该店铺查获盗版光碟1,525张。被告人陈文彬承认控罪,对指控事实无异议。辩护人吴浪认为:被告人陈文彬社会危害性小,已经认识到错误不会再犯,考虑被告人妻子怀孕等家庭情况,请求法庭从宽处理。经审理查明:2015年1月,被告人陈文彬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德普电子城B栋-E107号店铺倒卖从网上购进的盗版光碟。2015年2月6日,公安机关对被告人经营的店铺进行搜查,当场查获1525张光碟,经深圳市宝安区音像制品鉴定委员会鉴定均为非法出版物。另查明,2013年8月4日,被告人陈某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我院以(2013)深宝法知刑初字第64号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1、物证:涉案盗版光碟。2、书证:抓获经过、被告人身份信息等。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陈文彬供述了销售盗版光碟的事实。4、鉴定意见,《深宝音鉴(2015)第1号》认定查获光碟为非法出版物。5、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上述证据来源合法,本院均予采信。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文彬无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零售方式发行其音乐、影视作品,情节严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文彬因犯罪以外的原因,销售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文彬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实施犯罪行为,主观恶性大酌定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陈文彬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2月6日起至2015年12月5日止)。二、所缴获盗版光碟1525张,依法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予以销毁。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张 颖人民陪审员 曾 庆 森人民陪审员 麦 兆 安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书 记 员 张晓涛(兼)书 记 员 边 秋 红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