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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明民二初字第00224号

裁判日期: 2015-05-20

公开日期: 2015-11-04

案件名称

杜嘉军与赵德年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明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明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杜嘉军,赵德年

案由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明民二初字第00224号原告:杜嘉军,农民。被告:赵德年,农民。原告杜嘉军诉被告赵德年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本案案情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0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代理审判员 马 明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书 记 员 夏晓敏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