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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来民一初字第00792号

裁判日期: 2015-05-20

公开日期: 2015-05-25

案件名称

沈玉林与沈同心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

法院

来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来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沈玉林,沈同心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来民一初字第00792号原告:沈玉林。被告:沈同心。本院在审理原告沈玉林与被告沈同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案件复杂,本案不适用简易程序继续审理,应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原告沈玉林与被告沈同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林如江代理审判员  付春燕人民陪审员  徐雪玲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代理书记员  孙 凌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