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来民一初字第00792号
裁判日期: 2015-05-20
公开日期: 2015-05-25
案件名称
沈玉林与沈同心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
法院
来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来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沈玉林,沈同心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来民一初字第00792号原告:沈玉林。被告:沈同心。本院在审理原告沈玉林与被告沈同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案件复杂,本案不适用简易程序继续审理,应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原告沈玉林与被告沈同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林如江代理审判员 付春燕人民陪审员 徐雪玲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代理书记员 孙 凌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