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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贞刑初字第31号

裁判日期: 2015-05-19

公开日期: 2015-10-12

案件名称

被告人罗彪等人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刑事判决书

法院

贞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贞丰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贵,韦某帮,韦定某,罗彪,罗大才,韦帮甲,罗某平,韦帮乙,韦帮丙,韦某文,韦帮丁,罗某朋,韦帮戊,王某平,罗某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第二百七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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