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金执字第1582号
裁判日期: 2015-05-19
公开日期: 2015-05-21
案件名称
金湖县华诚商贸有限公司与纪文琴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金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金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4)金执字第1582号金湖县华诚商贸有限公司:你申请执行纪文琴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396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23960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0元(未执行到位的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执行费259元。本院已于2015年5月19日将该款转付给你。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