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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雄刑初字第058号

裁判日期: 2015-05-19

公开日期: 2015-06-23

案件名称

张某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雄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雄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某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河北省雄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雄刑初字第058号公诉机关河北省雄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某,男,1991年8月30日出生于河北省雄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雄县。2014年9月29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雄县看守所。河北省雄县人民检察院以雄检公诉刑诉(2015)4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于2015年4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雄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范颖、刘静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河北省雄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3月29日,被告人张某在雄县旅游路“天下网城”网吧三楼宿舍内,盗窃网吧老板娘徐某某现金一万四千元及二代身份证一张,并用被害人徐某某二代身份证在任丘市农村信用社开户将赃款存于该账户内,后多次支取账户中存款挥霍。公诉机关就上述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庭出示了书证、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辨认笔录及照片等相关证据。据此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29日,被告人张某在雄县旅游路“天下网城”网吧三楼宿舍内,盗窃网吧老板娘徐某某现金一万四千元及二代身份证一张,后用徐某某二代身份证在任丘市农村信用社开户将大部分赃款存于该账户内。赃款已挥霍。上述事实,有检察机关当庭提交,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1、被害人徐某某陈述证实,其是天下网城的老板娘,2014年4、5月份的一天,其被盗了3万多元和一张二代身份证。当天下午2点多,其店来了一个男的,在二楼开了一个包间。一个多小时后,他从楼上下来就走了。后其上三楼发现其宿舍的门虚掩着,床头柜开着,其当时想到被盗了。后其想起二楼上网的那个男的,其到那男的开的包间里,发现其钱包和手提包都在那,里面的钱都没有了,其二代身份证也没有了。有2万多放在一个黑色手提包里,另一个手提包里放了7千多,还有一个红色钱包里放了3千多,这仨包都放在床头柜里,床头柜没有锁。2、证人刘洋证言证实,其在雄县旅游路路南开了“天下网城”网吧,其母住网吧三楼一个房间,房间内有三个包,装着一共约三万多块钱。2014年3月29日上午10点至下午17点左右,三个包都被盗了。3、被告人张某供述证实,2014年一天的下午3时许,其自己去“天下网城”网吧上网,当时就其一个人在二楼,老板娘在一楼吧台。其感觉三楼没人,就想上楼行窃。在三楼老板娘房间的两个床头柜里分别翻出来一个黑色手提包、一个紫色手提包和一个红色钱包。其拿上包返回二楼包间,包里有钱和老板娘的二代身份证。其将钱和身份证都拿走了,包留在包间里。当时没有数偷了多少钱,后来知道最少有一万四千元。第二天其就去了任丘,在一个农村信用社用老板娘的身份证办了一张存折。在存折里存了一万三千元,手头剩了一千元。其在任丘呆了一个多月,这些钱都花完了。身份证和存折都扔了。4、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经被害人徐某某对十五张不同男性正面免冠相片进行辨认,指认编号为10号的张某就是盗窃自己钱财的人。经被告人张某辨认,指认雄县旅游路天下网城3楼宿舍就是盗窃的地点;任丘市农村信用社油建分社就是其盗窃后存入赃款的地点。5、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及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储蓄存款凭条、明细账查询单证实,户名为徐某某的账户于2014年3月30日开户,开户金额13320元。6、雄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办案说明证实,被告人张某于2014年9月28日被抓获归案。7、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证实,被告人张某于1991年8月30日出生,系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人。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9月29日起至2016年3月28日止。)二、责令被告人将违法所得全部退赔。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长  陈春华审判员  王焕婷审判员  董福印二0一五年五月十九日书记员  张东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