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花民一初字第01569号

裁判日期: 2015-05-19

公开日期: 2016-03-23

案件名称

张国生与张宪法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马鞍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国生,张宪法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花民一初字第01569号原告:张国生。被告:张宪法。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国生与被告张宪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张宪法需公告送达,故依法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代理审判员  刘畅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书 记 员  李蕾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