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花民一初字第01569号
裁判日期: 2015-05-19
公开日期: 2016-03-23
案件名称
张国生与张宪法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马鞍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国生,张宪法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花民一初字第01569号原告:张国生。被告:张宪法。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国生与被告张宪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张宪法需公告送达,故依法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代理审判员 刘畅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书 记 员 李蕾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