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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温瓯商初字第459号

裁判日期: 2015-05-19

公开日期: 2015-08-20

案件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温州市华峰人造皮有限公司、浙江同丰革基布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温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温州市华峰人造皮有限公司,浙江同丰革基布有限公司,温州市和丰革基布有限公司,姜国桢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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