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温瓯商初字第459号
裁判日期: 2015-05-19
公开日期: 2015-08-20
案件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温州市华峰人造皮有限公司、浙江同丰革基布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温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温州市华峰人造皮有限公司,浙江同丰革基布有限公司,温州市和丰革基布有限公司,姜国桢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