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临罗执字第249号
裁判日期: 2015-05-19
公开日期: 2015-11-04
案件名称
张凤柱债权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沂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临罗执字第249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军亭与被执行人张凤柱债权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张凤柱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张凤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