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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临罗执字第665号

裁判日期: 2015-05-19

公开日期: 2015-11-04

案件名称

高永尚债权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沂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临罗执字第665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密传梅与被执行人高永尚债权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高永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高永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