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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凤翔执字第00270号

裁判日期: 2015-05-19

公开日期: 2015-05-29

案件名称

邓万弟与杨明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凤翔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凤翔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邓万弟,杨明孝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凤翔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凤翔执字第00270号申请执行人邓万弟,男,汉族。被执行人杨明孝,男,汉族。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凤翔民二初字第00219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邓万弟诉杨明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杨明孝在凤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彪角信用社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等法律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杨明孝在凤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彪角信用社的存款。本裁定送到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王 宇审 判 员  封军辉代理审判员  赵五一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书 记 员  王宏斌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