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长执字第00480-1号
裁判日期: 2015-05-19
公开日期: 2015-05-27
案件名称
安徽丰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李杰、杨道武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长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安徽丰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李杰、杨道武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3)长执字第00480-1号申请人:安徽丰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李杰、杨道武本院在执行安徽丰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李杰、杨道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李杰、杨道武长期外出,下落不明,据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李杰、杨道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代理审判员 黄 磊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书 记 员 纪明悦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