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鄂武汉中行辖字第00013号

裁判日期: 2015-05-19

公开日期: 2015-06-19

案件名称

蔡军、桂杰诉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钢花村街办事处履行行政协议及行政赔偿行政裁定书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鄂武汉中行辖字第00013号蔡军、桂杰诉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钢花村街办事处履行行政协议及行政赔偿一案,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报请本院指定管辖。本院经审查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管辖。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