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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二法刑初字第906号

裁判日期: 2015-05-18

公开日期: 2016-03-16

案件名称

周某某、梁某某非法经营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某某,梁某某

案由

非法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东二法刑初字第906号公诉机关广东省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周某某,女,1974年3月16日出生,汉族,广东省从化市人,高中文化,无业,住从化市。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4年10月31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6日被逮捕。现被押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被告人梁某某,男,1974年8月26日出生,汉族,河南省濮阳县人,专科文化,无业,住濮阳县。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4年10月31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6日被逮捕。现被押于东莞市第二看守所。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东二区检诉刑诉(2015)84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某某、梁某某犯非法经营罪,于2015年4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5月1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路锦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周某某、梁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某、梁某某是夫妻,共同经营东莞市长安泰尼电脑办公设备经营部。自2013年7月开始,周某某提出以上述经营部的名义申领两台P**机为他人套现,梁某某同意。后周某某二人利用上述POS机等,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等方式为他人套现,收取约1%的手续费作为报酬。至案发时止,周某某二人利用上述方式,为他人刷卡套现1358928.5元,从中获利约2万元。2014年10月31日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于当日22时许在长安镇长青路港盛茶餐厅旁的路边将周某某、梁某某抓获,后在上述经营部缴获POS机等作案工具一批。以上事实,被告人周某某、梁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没有异议,且有经过当庭质证的证人陈某某、卢某某、邢某某、邱某某、杨某某、梅某某、赵某某、朱某某的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物证POS机、银行卡等,到案经过,户籍证明、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扣押清单,营业执照,POS开户资料、流水清单,调取证据通知书,银行账户交易流水,被告人周某某、梁某某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为证,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梁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终端机具(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有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某犯非法经营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梁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某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周某某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被告人梁某某起到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随案移送的POS机四台,其中招商银行和平安银行的POS机被用于刷卡套现,系作案工具,应予没收,上缴国库,其他POS机及随案移送的手机二部,无证据证实系作案工具或其他涉案物品,应视为是被告人的个人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周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0月31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向本院交纳,上缴国库)二、被告人梁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0月31日起至2015年5月30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向本院交纳,上缴国库)三、随案移送的招商银行、平安银行POS机,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余POS机二部,及手机二部,在前项罚金缴纳后,依法发还给被告人周某某和梁某某,逾期未缴纳罚金的,予以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均分,分别折抵二被告人相应的罚金数额。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李年富人民陪审员  伍乃仁人民陪审员  梁焕弟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书 记 员  苏月华第1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