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吴江汾民初字第0302号
裁判日期: 2015-05-18
公开日期: 2015-06-17
案件名称
蔡留荣与蔡春生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苏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四十条
全文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吴江汾民初字第0302号原告蔡留荣。被告蔡春生。原告蔡留荣诉被告蔡春生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4月2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周金玲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蔡留荣、被告蔡春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蔡留荣诉称,2013年3月6日,被告因造围墙等问题至原告门口水泥场上与原告争吵,进而发生打斗,因被告手持锄头原告无法招架,情急之下,原告使用菜刀将被告左手砍伤,当天,原告因感不适至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多处软组织损伤、头部外伤,脾脏肿大,住院5天共计花去医药费4257元,2014年10月14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承担被告损失,原告已经全部履行完毕,但原告的损失被告拒绝赔偿,故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4257元、误工费6000元、交通费47元、营养费125元、护理费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0元,合计11079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蔡春生辩称,本案不存在被告对原告人身侵害的事实,原告的诉请没有事实依据。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应是一年,原告所诉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6日11时许,蔡留荣与蔡春生因造围墙问题发生纠纷。2013年3月7日,蔡留荣因多处软组织损伤、头部外伤入院治疗,出院记录载明入院时情况为患者因头面部及多处部位被打伤就诊,查头颅CT、X线未见明显异常,晚上感头痛加重,至急诊就诊,查胸腹CT脾脏肿大,入院后完善各项辅助检查,2013年3月12日出院,出院情况载明一般情况可,建议休息两周,门诊随访。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12日期间蔡留荣因住院、门诊治疗,发生医药费4257元。2014年2月28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蔡留荣于2013年3月6日在与蔡春生发生纠纷后在自家门口水泥场上持菜刀将蔡春生左手部砍伤,涉嫌故意伤害罪。(2014)吴江刑初字第018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载明蔡留荣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3年8月20日被取保候审,2014年10月13日决定逮捕,次日由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执行逮捕,蔡留荣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自2014年10月14日起至2015年3月13日止)。以上事实由原告提交的出院记录、住院、门诊医药费收据、病历,被告提交的(2014)吴江刑初字第018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原、被告当庭陈述等予以证实。本院认为,关于原告蔡留荣的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的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原告蔡留荣所诉侵权行为发生在2013年3月6日,其于2013年3月7日至2013年3月12日期间就诊治疗,距离2014年10月14日其被执行逮捕一年七个月,距离2015年3月19日其起诉之日已逾两年,原告蔡留荣就2013年3月6日双方发生纠纷提出权利主张或基于损害结果的发生提出权利主张,应在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时或知道损害结果发生时一年内主张,现原告蔡留荣提出人身损害赔偿主张的时间已超过一年,庭审中原告蔡留荣认为其因被告侵权造成其损失可以在原告因其本人侵权造成被告的损失中予以抵扣,故未提起权利主张,该理由不构成法定的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事由,故本院认定,原告蔡留荣提起本案诉讼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综上,本院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被告蔡春生抗辩主张原告蔡留荣提起诉讼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抗辩成立,本院予以采信。原告蔡留荣请求被告蔡春生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计11079元,已超过诉讼时效,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蔡留荣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0元,由原告蔡留荣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营业部;账号:10×××99),并将已交上诉费的凭证提交本院。审判员 周金玲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书记员 芦 霄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