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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青民二初字第1003-1号

裁判日期: 2015-05-18

公开日期: 2015-11-15

案件名称

李珊与沈建西、广西桂平市巴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珊,沈建西,广西桂平市巴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巴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天保天然香料有限公司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

全文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青民二初字第1003-1号原告李珊。被告沈建西。被告广西桂平市巴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长安工业园区(寻旺乡西南村1队)。法定代表人:沈建西。被告广西巴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江南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沈建西。被告广西天保天然香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平南县临江工业园。法定代表人:袁兴洪。本院在审理原告李珊诉被告沈建西、广西桂平市巴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巴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天保天然香料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李珊于2015年5月18日向本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被告广西桂平市巴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28606666.67元的财产,并提供下列担保:1、担保人陈旻名下位于柳州市五星街43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柳房权证字第××号】;2、担保人陈旻、黄宁共有的位于柳州市五星街45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柳房权证字第××号】;3、担保人黄毅、黄辉共有的位于柳州市五星街5号五星街1栋三层1-2号房产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柳房权证字第××号】;4、担保人陈旻名下位于柳州市龙潭路35号龙潭欧洲花园2栋4单元1-1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柳房权证字第××号】;5、担保人陈旻名下位于柳州市龙潭路35号龙潭欧洲花园2栋4单元1-2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柳房权证字第××号】;6、担保人黄桂清、谢月娥共有的位于柳州市瑞康路6号河东苑30座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柳房权证字第××号】;7、担保人黄毅、陈虹静共有的位于灵川县大圩镇下力脚村“奥园水印长廊”4幢1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灵川县房权证大圩镇字第××号】。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李珊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1、查封担保人陈旻名下位于柳州市五星街43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柳房权证字第××号】。2、查封担保人陈旻、黄宁共有的位于柳州市五星街45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柳房权证字第××号】。3、查封担保人黄毅、黄辉共有的位于柳州市五星街5号五星街1栋三层1-2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柳房权证字第××号】。4、查封担保人陈旻名下位于柳州市龙潭路35号龙潭欧洲花园2栋4单元1-1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柳房权证字第××号】。5、查封担保人陈旻名下位于柳州市龙潭路35号龙潭欧洲花园2栋4单元1-2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柳房权证字第××号】。6、查封担保人黄桂清、谢月娥共有的位于柳州市瑞康路6号河东苑30座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柳房权证字第××号】。7、查封担保人黄毅、陈虹静共有的位于灵川县大圩镇下力脚村“奥园水印长廊”4幢1号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灵川县房权证大圩镇字第××号】。8、查封被告广西桂平市巴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28606666.67元的财产(详见查封清单)。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审判长 赵 会审判员 陈 松审判员 郭慧敏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书记员 苏 欣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