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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二中刑监字第00324号

裁判日期: 2015-05-18

公开日期: 2016-11-28

案件名称

谢×抢劫罪驳回申诉通知书

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5)二中刑监字第00324号于××:你因谢×犯抢劫罪一案,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3)西刑初字第822号刑事判决不服,以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谢×的行为只构成抢夺为理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对该案进行了审查,证实原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是正确的,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已经构成抢劫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关于你提出的谢×系抢夺的意见,经查,谢×在强行劫取被害人江×手机的过程中,双方曾互相拉扯僵持,最终导致被害人江×倒地,不能继续反抗,且造成轻微伤,上述行为符合抢劫罪的犯罪特征,故对于你的上述意见本院不予采纳。一审法院根据谢×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予维持。综上,本院认为,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原判决予以维持。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