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秀民一初字第341号

裁判日期: 2015-05-18

公开日期: 2018-06-13

案件名称

韦某、李某与陈某、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永德村委会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法院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口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韦某,李某,陈某,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永德村委会,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人民政府,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