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仙民初字第2946号
裁判日期: 2015-05-18
公开日期: 2015-06-08
案件名称
蒋某与黄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仙游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全文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仙民初字第2946号原告蒋某,女,1976年5月1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仙游县。被告黄某,男,1971年6月2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仙游县。本院在审理原告蒋某诉被告黄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蒋某于2015年5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蒋某的撤诉申请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可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第一款第(五)项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蒋某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二百四十五元,减半后收取人民币一百二十三元,由原告蒋某负担。审判员 郭德粦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书记员 陈 添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