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长执字第00099号
裁判日期: 2015-05-18
公开日期: 2015-05-27
案件名称
严继海与钱忠海、程健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长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严继海,钱忠海、程健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3)长执字第00099号申请人:严继海被执行人:钱忠海、程健本院在执行严继海与钱忠海、程健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钱忠海、程健不能证明自己无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钱忠海、程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审判员 陶稚果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书记员 周立顺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