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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佛城法刑初字第223号

裁判日期: 2015-05-18

公开日期: 2016-09-28

案件名称

张某涛、谢某利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妨害信用卡管理、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某涛,谢某利,李某强,钟某甲,廖某,蓝某,张某甲,谢某甲,王某东,徐某先,刘某伟,黄某生,朱某,吴某,蔡某,罗某,黄某甲,周某甲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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