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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汉民初字第1088号

裁判日期: 2015-05-18

公开日期: 2015-06-12

案件名称

潘利与易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潘利,易田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广汉民初字第1088号原告潘利,女,1968年6月13日生。被告易田,男,1974年1月30日生。原告潘利诉被告易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潘利于2015年5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潘利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潘利撤回起诉。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1200元,由原告潘利承担。代理审判员  刘颖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书 记 员  胡婷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