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汉民初字第1088号
裁判日期: 2015-05-18
公开日期: 2015-06-12
案件名称
潘利与易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潘利,易田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广汉民初字第1088号原告潘利,女,1968年6月13日生。被告易田,男,1974年1月30日生。原告潘利诉被告易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潘利于2015年5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潘利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潘利撤回起诉。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1200元,由原告潘利承担。代理审判员 刘颖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书 记 员 胡婷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