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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京山执字第00059-2号

裁判日期: 2015-05-18

公开日期: 2015-06-17

案件名称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京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京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鄂京山执字第00059-2号关于申请执行人李新元与被执行人田玉兵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田玉兵已按执行通知将案款全部交付本院,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2015)鄂京山执字第00059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执行员  刘金祥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书记员  乔晓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