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长高开执字第559号
裁判日期: 2015-05-18
公开日期: 2016-04-21
案件名称
耿洪章与王智力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耿洪章,王智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长高开执字第559号申请执行人耿洪章。被执行人王智力。申请执行人耿洪章与被执行人王智力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申请本案本次执行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2012)白洮西初字第196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终结。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周 悦审 判 员 王海峰代理审判员 原 源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书 记 员 尹 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