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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长高开执字第559号

裁判日期: 2015-05-18

公开日期: 2016-04-21

案件名称

耿洪章与王智力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耿洪章,王智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长高开执字第559号申请执行人耿洪章。被执行人王智力。申请执行人耿洪章与被执行人王智力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申请本案本次执行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2012)白洮西初字第196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终结。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周 悦审 判 员  王海峰代理审判员  原 源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书 记 员  尹 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