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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法执恢字第22号

裁判日期: 2015-05-18

公开日期: 2015-06-12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谢祚平(又名谢启再)与被执行人新邵县坪上镇胜利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结通知书

法院

新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邵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5)新法执恢字第22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谢祚平(又名谢启再)与被执行人新邵县坪上镇胜利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09)邵中民三终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于2015年5月18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于当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按照法律文书实施了执行行为,共执行到位197500元纠纷款,申请执行人谢祚平已经领取,其余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该案执行目的已经达到。至此,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执行员  陈婵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书记员  郭彬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