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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丽云执民字第25号

裁判日期: 2015-05-18

公开日期: 2015-12-14

案件名称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与兰帮飞执行裁定书

法院

云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云和县

案件类型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兰帮飞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丽云执民字第25号申请执行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住所丽水市。负责人:熊益寿,经理。委托代理人颜波。被执行人兰帮飞,因犯交通肇事罪现羁押于浙江十里坪监狱服刑。本院在执行(2014)丽云商初字第48号申请执行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中心支公司与被执行人兰帮飞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申请执行标的110637.50元,未执行到位标的110637.50元。现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5)丽云执民字第25号案件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余良伟审判员  杨世田审判员  陈 蔚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书记员  姜晓彤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