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蒙民一初字第01765号
裁判日期: 2015-05-18
公开日期: 2015-12-27
案件名称
孙晓建与刘宗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蒙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晓建,刘宗宗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蒙民一初字第01765号原告:孙晓建,男,汉族,住安徽省临泉县。被告:刘宗宗,男,汉族,住安徽省蒙城县。本院在审理原告孙晓建诉被告刘宗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5年6月15日经EMS快递(单号为EY738881516CN)送达孙晓建开庭传票,订于2015年7月3日上午九点至十点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孙晓建已于2015年6月17日签收,但庭审时原告孙晓建未到庭,依照法律规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审判员 陈 曦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书记员 刘朝宏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