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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蒙民一初字第01765号

裁判日期: 2015-05-18

公开日期: 2015-12-27

案件名称

孙晓建与刘宗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蒙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蒙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晓建,刘宗宗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蒙民一初字第01765号原告:孙晓建,男,汉族,住安徽省临泉县。被告:刘宗宗,男,汉族,住安徽省蒙城县。本院在审理原告孙晓建诉被告刘宗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5年6月15日经EMS快递(单号为EY738881516CN)送达孙晓建开庭传票,订于2015年7月3日上午九点至十点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孙晓建已于2015年6月17日签收,但庭审时原告孙晓建未到庭,依照法律规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审判员 陈 曦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书记员 刘朝宏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