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江汉执字第00900号
裁判日期: 2015-05-18
公开日期: 2015-07-16
案件名称
李立伟与武汉正路达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5)鄂江汉执字第00900号武汉正路达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李立伟与你劳动争议一案,武汉市江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3月4日作出的江劳人仲裁字(2015)第0106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李立伟于2015年5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事项为:给付10508.75元。本院于2015年5月28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武汉正路达交通工程咨询有了发公司自动履行了给付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束。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