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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郾行执字第00145号

裁判日期: 2015-05-16

公开日期: 2015-09-15

案件名称

漯河市郾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执行崔新召、翟改娜行政征收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漯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郾行执字第00145号崔新召、翟改娜:本院已立案受理漯河市郾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执行你们行政征收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本院决定,限你们于2015年5月22日按照郾人口征(2014)07034号征收决定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并双倍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