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3)佛顺法民一重字第6号

裁判日期: 2015-05-16

公开日期: 2016-07-28

案件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宏景家具厂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大闸雄丰家具厂、吴国雄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宏景家具厂,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大闸雄丰家具厂,吴国雄,钟淑珍,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南海支公司,赵小潭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八条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