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天执字第00793号
裁判日期: 2015-05-16
公开日期: 2015-11-16
案件名称
陈建和与罗军雄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天执字第00793号申请执行人陈建和。被执行人罗军雄。上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审结,该案(2013)天民初字第0057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经本院查明,被执行人暂可供执行的财产,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4)天执字第793号执行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员 荆钊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六日代理书记员 李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