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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乌中民三初字第46号

裁判日期: 2015-05-16

公开日期: 2015-06-25

案件名称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靓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杨靓

案由

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第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乌中民三初字第46号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法定代表人:王化鹏,该协会总干事。委托代理人:朱越,新疆天澈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王翠艳,新疆天澈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告:杨靓。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音集协)与被告杨靓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2月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3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国音集协的委托代理人朱越、王翠艳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杨靓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缺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中国音集协诉称:原告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国权(2005)30号文)、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音像集体管理组织,有权就侵犯原告管理的音像节目著作权的行为向司法部门提起民事诉讼。原告于2014年7月11日发现,被告在未取得原告授权许可的情形下,在其开设的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风行娱乐会所内以赢利为目的,擅自大量使用了原告受托管理的音像节目,对此原告申请公证部门对��告侵权使用的歌曲《曹操》、《波间带》、《醉赤壁》、《北京的金山上》、《画心》等112首歌曲进行了公证证据保全,其中有100首歌曲侵权(详见侵权歌曲歌单)。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一、被告停止侵权,立即从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并在《法制日报》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0元。原告中国音集协向本院提交证据如下:1、《流行歌曲经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第一辑、第三辑),其中有光碟27张,并注有版权声明:本出版物内音乐电视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分别归属于本出版物内页所标示的著作权人所有,未经许可,均不得使用,违者必究。用以证明出版物内音乐电视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分别属于本出版物内所标示的著作权人所有,其中包含了涉案的《曹操》、��波间带》、《醉赤壁》、《北京的金山上》、《画心》等100首歌曲(并附侵权歌曲歌单)。2、北京市东方公证处(2013)京东方内民证字第3260、3262、3270、3275、3276号等5份,以证实涉案歌曲的著作权人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星之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本案原告签订了《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授权原告对其拥有的音像节目的相关权利进行管理,且原告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第二公证处(2014)新乌证内字第31866号公证书,用以证明原告于2014年7月11日,在被告经营的娱乐场所内对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播放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事实进行了证据保全。4、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乌中民三初字第201号民事判决书,以证实原告主张损失的计算方法为每首歌1000元,100首歌为94000元。被告杨靓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状,视为其放弃了答辩及举证、质证的权利。本院对原告所举上述证据因均系原件且均与本案相关,故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均予确认。经审理查明:中国音集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成立于2008年6月24日。涉案歌曲《曹操》、《波间带》、《醉赤壁》、《北京的金山上》、《画心》等86首歌曲(详见侵权歌曲歌单)的著作权人分别是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星之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08年至2011年间,上述公司陆续与原告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上述公���同意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包括上述86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复制权等权利信托给原告管理,且原告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被告杨靓系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风行娱乐会所的经营者,该娱乐会所成立于2007年4月19日,许可经营项目:KTV果盘制作、预包装食品零售等一般经营项目,经营KTV的包厢有37间。2014年7月11日,原告申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第二公证处到位于乌鲁木齐市于田一街福兰德假日酒店二楼的风行娱乐会所内,对被告经营KTV使用的音乐电视作品中的112首歌曲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并制作了(2014)新乌证内字第31866号《公证书》。上述112首歌曲中涉嫌侵权的为86首。本案中,原告主张损失是以每首歌曲1000元的标准计算损失,100首歌曲即主张赔偿损失100000元。原告未主张其他费用。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权法》第八条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本案原告系依法成立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其通过与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星之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授权合同的方式取得了管理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的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犯涉案音乐电视作品放映权的侵权人提起诉讼。原告主张侵权歌曲100首,其中有13首的权利人为北京太合麦田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原���未向本院提交其有权代表北京太合麦田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主张其中13首歌曲权利的证据,故本院对该部分歌曲原告以权利人身份主张权利,不予支持。另,对侵权歌曲中《害怕爱上你》因与播放的正版光盘不一致,本院对该歌曲播放侵权的事实不予确认。本案被告在未征得原告许可、也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在自己经营的娱乐会所的点歌机中使用涉案音乐电视作品进行KTV经营,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告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关于赔偿数额,原告按每首歌1000元的标准主张损失过高,本院综合考虑被告的经营模式、规模、主观过错程度及本地的经济水平等因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酌情确定赔偿数额,对于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合理费用,本院一并予以支持。对于原告主张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因被告侵害的是著作权财产权利,而非人身权利,故对于其要求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杨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管理的涉案86首音乐作品放映权的行为,并立即从曲库中删除该86首音乐电视作品(具体曲目见附件);二、被告杨靓赔偿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经济损失75000元;三、驳回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其他诉讼请求。以上被告杨靓应付的款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相应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五十三条之规定,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本案诉讼请求标的100000元,判决给付标的75000元,占诉讼请求标的75%,应收一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25%即575元,由被告负担75%即172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的期限为上诉期限届满后七日内,逾期将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 判 长  唐 楠审 判 员  卢 敏人民陪审员  张明国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六日书 记 员  吕雷雷附:侵权歌单(福兰德风行)序号歌曲表演者著作权人1曹操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2爱情Yogurt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3babybaby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4波间带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5背对背拥抱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6不死之身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7不潮不用花钱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8编号89757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9翅膀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10豆浆油条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11大男人小女孩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12江南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13进化论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14木乃伊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15美人鱼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16妈妈的娜鲁娃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17熟能生巧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18莎士比亚的天份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19她说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20我还想她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21X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22小说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23西界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24一个又一个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25一千年以后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26醉赤壁林俊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27笨蛋金莎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28大小姐金莎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29换季金莎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30空气金莎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31亲爱的还幸福吗金莎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32停电金莎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33委屈金莎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34我介意金莎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35我的超人金莎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36相思垢金莎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37雪绒花金莎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38这种爱金莎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39最后一个夏天金莎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40画心张靓颖北京华谊兄弟音乐有限公司41坚持到底阿杜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42认真阿杜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43不让你走阿杜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44死心彻底阿杜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45天黑阿杜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46他一定很爱你阿杜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47一首情歌阿杜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48一天天一点点阿杜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49北京的金山上韩红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50穿行韩红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51歌唱韩红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52格桑花开韩红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53家乡韩红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54情人韩红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55青藏高原韩红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56漂韩红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57天空韩红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58天亮了韩红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59雪韩红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60相爱韩红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61喜马拉雅韩红北京���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62原野韩红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63雪域光芒韩红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64爱就爱了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65变脸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66别怕有我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67不想骗自己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68抱紧我别走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69大话爱情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70greatday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71感受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72喝彩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73满天风雪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74没收你的爱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75女人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76生日心愿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77十二种颜色陈琳北京竹书���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78青菜鸡蛋面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79叶子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80雨夜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81我挑我的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82天使的选择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8313131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84走开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85展翅高飞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86最好的朋友陈琳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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