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鼓商初字第8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5-12-13
案件名称
原告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无锡市谐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谐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谐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无锡市谐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鼓商初字第8号原告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460号。法定代表人单国平,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邱爱平,该公司员工。委托代理人吴泽群,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无锡市谐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住所地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2号清江幼儿园中心花苑。负责人谢传宝,该公司经理。被告无锡市谐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无锡市南湖大道789号B幢三楼。法定代表人张永宁,该公司总经理。原告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水务集团)诉被告无锡市谐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无锡市谐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谐和物业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2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南京水务集团委托代理人邱爱平、吴泽群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无锡谐和物业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南京水务集团诉称,清江花苑小区系南京金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世界公司)2000年7月开发的二次加压总表供水小区,该小区总表用户号分别为3116589、3119127、3122320,该三个总表用户名均为金世界公司。2013年,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进驻该小区,开始替清江花苑物业有限公司收取小区总表水费。2014年1月1日晚,定淮门大街与清江花苑小区交叉路口发生自来水水管爆裂,据被告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表述,该小区有70辆汽车被淹、三辆电瓶车被盗,被告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垫资修复和赔付近13万元。其后,该公司向原告发函,要求以2014年1月至4月(其中户号3116589是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水费)其在小区收取的总表水费123677.91元抵充其损失。原告认为,自来水水费系国有资产,包含50%以上各种由原告代征的国家规费,原告无权以水费与自身对外的赔付款相互抵充,被告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不能私自扣押小区水费以抵偿其损失。原告多次交涉无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返还其扣押的不当得利水费欠款123677.91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自起诉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上述款项时止),被告无锡谐和物业公司对被告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被告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无锡谐和物业公司未到庭应诉。两被告提交2014年1月20日的“清江花苑小区突发事件情况”一份,辩称因自来水主管爆裂,造成小区内大量积水,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为减少损失,加班抢险,共计产生各项费用112325元,要求与其欠原告水费相互冲抵。经审理查明,原告南京水务集团原名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2013年2月变更为现名。2000年7月13日,原告与金世界公司签订供用水合同,约定向本市定淮门大街2号清江花苑小区实行总表计量供水,小区内户表自抄。金世界公司名下总表用户号分别为3116589、3119127、3122320。2013年至2014年,被告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曾在该小区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并代收代缴该小区住户水费。2014年10月24日,被告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向原告出具“关于清江花苑小区2014年1月份至4月份未交纳自来水费的情况说明”,主要内容为:清江花苑小区用户号为3116589、3119127、3122320三块总表;2013年10月、2014年1月因自来水公司水管两次爆裂,造成小区监控录像全面被淹,因水淹造成大面积路面淤泥约4000平方米,下水管堵塞,汽车被淹共计70辆左右,业主三家被盗、三辆电瓶车被盗,给小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业主要求物业赔偿,无奈物业用自来水水费先垫资修复,等水务集团赔偿小区全部损失后,物业再补交2014年1月份至4月份(其中户号3116589的水费为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共计水费金额为123677.91元等等。其上并注明,因水淹已多次修复监控录像,安装厂家因人为损坏五年免保(剩三年免保合同终止),如物业续保按市场价每年伍万元标准执行,计壹拾伍万元,否则不予维护保养。本案庭审中,两被告通过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清江花苑管理处原负责人郭培友提交2014年1月20日的“清江花苑小区突发事件情况”,其主要内容为:因2014年1月1日晚上定淮门大街与清江花苑小区交叉路口旁的自来水主管爆裂,造成小区内部分一楼业主家、小区监控室、汽车库等大量积水;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为减少损失,加班抢险,支付人工材料费(加班工资、清淤、清洗下水道、草包等)25141元、业主拒交被水淹停车费1500元、小区监控维修费87184元,共计112325元等等。因郭培友系当时清江花苑小区物业具体负责人,故本院向其了解情况,其称:2013年1月1日,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进驻清江花苑小区,其为清江花苑管理处负责人;该小区多层住户自行交纳水费,高层住户则由物业公司上门抄表,代收水费交给原告;原告按总表度数计费,先由物业公司垫付,物业公司再向业主收取水费;2014年1月份至4月份水费尚有2万多元未能收取;2014年5月至12月水费已结清;2014年9月,因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经营出现异常,故委托江苏启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管清江花苑小区,其本人亦于2014年9月跳槽至江苏启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继续负责清江花苑小区物业管理等等。原告当庭出示郭培友2014年5月8日所写函件,内容为:总计123677.91元,自来水理赔到位后,我谐和物业负责结清自来水(前期)水费,五月份正常交费(实际赔偿129825元)。郭培友对此予以认可。另,本院两次致电被告无锡谐和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永宁,要求其提供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收取清江花苑小区业主2014年1月份至4月份水费详情,但其未予提供。本院并查明,2014年5月至12月清江花苑小区水费已缴清。另,原告收取的每度自来水水费中,除基本水费外,并含有城市附加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上述事实,由原告提交的供用水合同、情况说明、抄表记录卡、用水清单、部分住户2014年1月份至4月份交纳水费收据、郭培友所写函件、工商资料等证据,两被告提交的2014年1月20日的“清江花苑小区突发事件情况”及本院庭审笔录等予以证实。本院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案中,被告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实际承担了小区住户水费的代收代缴,故其对实际收取水费的多少应承担相应举证责任。现原告提供的小区部分住户2014年1月份至4月份向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交纳水费的收据,可以证明被告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向小区住户收取上述期间的水费;被告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未能提供上述期间具体水费的收费金额,应承担相应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结合原告提供的抄表记录卡、用水清单、情况说明、郭培友所写函件内容等证据,本院认定被告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收取2014年1月份至4月份(其中户号3116589的水费为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水费金额共计为123677.91元。小区住户交纳的水费中,含有原告代收的城市附加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国家规费,原告无权处置,故被告的损失不能与水费相互冲抵,其可就损失部分另案向原告主张。现被告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未能提供其占有上述水费的合法依据,故该笔款项应为不当得利,其应予返还原告南京水务集团。综上,原告要求被告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返还123677.91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自起诉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上述款项时止)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系无锡谐和物业公司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故无锡谐和物业公司应对无锡谐和物业南京分公司的上述债务不能偿还部分承担清偿责任。两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应视其放弃了抗辩的权利。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无锡市谐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123677.91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自2014年12月22日起至付清上述款项时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二、被告无锡市谐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告无锡市谐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的上述债务不能偿还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74元,由被告无锡市谐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谐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共同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苗 军人民陪审员 张东平人民陪审员 郭长根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见习书记员 张 利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