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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柘执字第78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5-05-21

案件名称

陈传奇与吴东追偿权纠纷执行一案的裁定书

法院

柘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柘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陈传奇,吴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柘执字第78号申请执行人陈传奇,男,1975年1月6日出生。被执行人吴东,男,1989年3月15日出生。本院在执行陈传奇申请执行吴东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现申请人陈传奇以双方已协商解决为由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14)柘民初字第57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徐春燕审判员  王殿华审判员  董 晓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  史 庆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