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柘执字第78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5-05-21
案件名称
陈传奇与吴东追偿权纠纷执行一案的裁定书
法院
柘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柘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陈传奇,吴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柘执字第78号申请执行人陈传奇,男,1975年1月6日出生。被执行人吴东,男,1989年3月15日出生。本院在执行陈传奇申请执行吴东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现申请人陈传奇以双方已协商解决为由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14)柘民初字第57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徐春燕审判员 王殿华审判员 董 晓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 史 庆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