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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商梁民初字第01870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5-09-24

案件名称

张皓诉被告蒋立臣、支凤鸣、王素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皓,蒋立臣,支凤鸣,王素勤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商梁民初字第01870号原告张皓,男,被告蒋立臣,男,被告支凤鸣,男,被告王素勤,女,本院在审理原告张皓诉被告蒋立臣、支凤鸣、王素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5月15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依法冻结被告蒋立臣、支凤鸣、王素勤银行存款12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财产。张帅自愿以其所有的商丘市房权证2009字第00577**号房产、许文礼自愿以其所有的商丘市房权证2013字第01112**号作担保。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告蒋立臣、支凤鸣、王素勤银行存款12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财产。查封张帅提供担保的商丘市房权证2009字第00577**号房产、许文礼提供担保的商丘市房权证2013字第01112**号房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长  卢新言审判员  陈 瑛审判员  张幸福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  刘纯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