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商梁民初字第01870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5-09-24
案件名称
张皓诉被告蒋立臣、支凤鸣、王素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皓,蒋立臣,支凤鸣,王素勤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商梁民初字第01870号原告张皓,男,被告蒋立臣,男,被告支凤鸣,男,被告王素勤,女,本院在审理原告张皓诉被告蒋立臣、支凤鸣、王素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5月15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依法冻结被告蒋立臣、支凤鸣、王素勤银行存款12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财产。张帅自愿以其所有的商丘市房权证2009字第00577**号房产、许文礼自愿以其所有的商丘市房权证2013字第01112**号作担保。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告蒋立臣、支凤鸣、王素勤银行存款12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财产。查封张帅提供担保的商丘市房权证2009字第00577**号房产、许文礼提供担保的商丘市房权证2013字第01112**号房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长 卢新言审判员 陈 瑛审判员 张幸福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 刘纯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