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赤民初字第220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5-07-10
案件名称
赤城县妇女联合会与高进祥、张献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赤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赤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赤城县妇,高进祥,张献军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河北省赤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赤民初字第220号原告赤城县妇女联合会,住所地赤城县赤城镇府安东街2号。法定代表人荣宪华,该社团主席。委托代理人郭建新,河北郭建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高进祥,农民。被告张献军,农民。原告赤城县妇女联合会与被告高进祥、张献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赤城县妇女联合会的委托代理人郭建新、被告高进祥、张献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04年11月13日,二被告承租了原告经营的赤城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房屋,双方于当日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十年,即从2004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10日。在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前的2014年9月3日、4日,原告书面通知二被告,表示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并要求二被告在合同到期后将房屋腾出,并交给原告。但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二被告拒绝腾出房屋,经原告多次催促,至今无���。为此,我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腾空租赁原告的原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房屋,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一并交给原告。并赔偿合同到期后逾期腾房的租金每月5000元,诉讼费由二被告负担。被告高进祥辩称,我们愿意腾房,但是得和妇联商量怎么腾,怎么拆。被告张献军辩称,我们没有说不腾房,主要是协商房屋怎么拆。我们把有的房屋租给村里人,村里人不愿意腾房。原告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1、合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协议书复印件一份。2、补充协议复印件一份。3、妇联会主席证明一份。4、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一份。5、房屋租赁合同一份。6、书面通知复印件一份。被告高进祥对以上证据无异议,被告张献军认为租赁合同中说的设施完整,房子还在,被告并未破坏设施,对其它证据没有异议。二被告未向本院提交证据。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本院确认���下:原告提交的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与本案具有关联性,本院予以确认。根据以上有效证据及双方当事人当庭陈述,二被告于2004年11月13日承租了原告经营的赤城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房屋,双方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十年,即从2004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10日。当时原有正房14间,位于大门口的门道房15间。在租赁期间,院内又盖坐东朝西,面临公路门面房10间,正房12间,简易房5间(坐东朝西3间,坐南朝北2间)。合同到期后,二被告未将租赁原告的房屋彻底腾清。本院认为,二被告租赁原告赤城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房屋合同已到期。原告要求二被告腾清租赁的原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房屋,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一并交给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原告诉请二被告赔偿合同到期后逾期腾房的租金每月5000元,因未提供任何证据,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高进祥、张献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把租赁原告赤城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房屋腾清退出,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一并交付予原告。二、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5元,由二被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司 平审判员 郭晓霞审判员 孙秀荣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 王晓东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三十五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