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花民一初字第01293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5-12-14
案件名称
张军与郎雪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马鞍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军,郎雪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花民一初字第01293号原告:张军,男。被告:郎雪,女。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军诉被告郎雪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告郎雪需公告送达,故依法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代理审判员 周陶欣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书 记 员 黄 蓉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