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莆民终字第661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5-07-22
案件名称
欧阳印辉、蔡美英和黄志斌民间借贷二审判决书与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建省莆田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莆民终字第661号上诉人欧阳印辉、蔡英妹与被上诉人黄志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作出(2015)莆民终字第661号民事判决书,现发现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4页第18、19行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及所附的该法条有误,予以删除。审 判 长 王晋平审 判 员 刘爱兵代理审判员 林嘉伟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书 记 员 林毅青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