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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莆民终字第661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5-07-22

案件名称

欧阳印辉、蔡美英和黄志斌民间借贷二审判决书与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建省莆田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莆民终字第661号上诉人欧阳印辉、蔡英妹与被上诉人黄志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作出(2015)莆民终字第661号民事判决书,现发现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4页第18、19行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及所附的该法条有误,予以删除。审 判 长  王晋平审 判 员  刘爱兵代理审判员  林嘉伟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书 记 员  林毅青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