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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济刑监字第16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5-05-20

案件名称

张延忠强奸罪再审审查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济南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再 审 申 请 通 知 书(2015)济刑监字第16号张延忠:你因强奸罪一案,不服本院作出的(2015)济刑一终字第23号刑事裁定,以原裁定认定事实错误为主要申诉理由,要求本院依法改判。本院经审查认为,你强奸未遂的事实清楚,有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门诊病历等证据予以证实。原审认定你强奸未遂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综上,原审裁定认定你强奸未遂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你申请再审的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予以驳回,望你服判息诉。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