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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崇法执字第293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5-12-11

案件名称

章明刚与徐洪洲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崇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崇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0)崇法执字第293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章明刚与被执行人徐洪洲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徐洪洲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且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第(三)、(六)项、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徐洪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