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4)栖执字第1562号

裁判日期: 2015-05-15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田锋与被执行人吴丽娟、李现祥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栖执字第1562号申请执行人:田锋被执行人:李现祥、吴丽娟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栖迈民初字第58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未能履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轮候查封被执行人李现祥名下车牌号为苏A×××××梅赛德斯奔驰牌小车一辆,苏A×××××马自达牌小车一辆。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耿晔兄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  赵 俊 来源: